【行業快訊】2018年4月16-17日,中國海關總署召開海關機構改革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宣布,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日前劃入海關總署, 并自4月20日起以海關名義對外開展工作。在此之前,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系統與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監管職權各自獨立,前者負責對進出口貨物及人員等的安全衛生檢疫工作,后者的職權則為對進出口貨物的監督及管理。二者職權在保障監督進出口貨物質量方面有重合的部分,因此在海關與檢驗檢疫系統未合并前,對進出口貨物及其包裝的檢測或熱處理往往要重復兩次或以上。
木包裝是自然材料產物,木材材質受含水量影響,其材質、結構強度及整體托盤尺寸都會產生較大變化,尤其是在經過多次熱處理后木托盤含水量偏低,將會直接影響木托盤尺寸,從而對于國內推行木制平托盤統一標準產生極大不便。對于進出口貿易而言,此次職能合并不僅能大大降低物流時間及成本、更能規避重復檢驗、重復進行熱處理所導致的貨物包裝(如木制平托盤)的尺寸問題。
隨后海關總署2018年6月21日相繼發布了2018年第60號(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的公告)及2018年第61號(關于修改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和進出境貨物備案清單格式的公告)。公告稱: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國各海關將啟用全新報關單,與原報關單相比新增一系列變化,包括境外收貨人收貨項目增加、取消海關注冊碼填寫等。
在各項變化中以下兩項與木制品包裝的出口直接相關:
1、商品編號將由10位修改至13位
在8月的新報關單中,申報時商品編號將由10位修改至13位,新增3位檢驗檢疫編碼。
2、原申報項目“包裝種類”變更為“填報所有包裝材料”
在新報關單中,原申報項目“包裝種類”變更為“填報所有包裝材料”。所有包裝材料由運輸包裝以及其他包裝構成。其中“運輸包裝”是指提運單所列貨物件數單位對應的包裝,如托盤的材質;“其他包裝”是指貨物的各類包裝,以及植物性鋪墊材料等,如產品外包裝的材質等。也就是說在新的申報中,貨物件數單位對應的包裝(托盤)與其他包裝材料需要分別進行羅列。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所有二手EPAL埃帕托盤在出口時需要注意熱處理的標示:
1、所有中國生產的二手EPAL埃帕托盤出口時
需要注意熱處理標示是否為EPAL埃帕核準生產商所加施,其熱處理編號是否與執照編號匹配;查詢方法:郵件至info@epal-pallets.cn即可獲得免費核對服務
2、所有國外生產、進口入中國的二手EPAL埃帕托盤再次出口時
必須重新熱處理,且熱處理單位必須為EPAL埃帕核準的維修商。查詢方法:郵件至info@epal-pallets.cn即可獲得免費核對服務。
相關政策解讀請查看以下鏈接:二手EPAL埃帕出口時熱處理政策解讀
此外,無論新制還是二手EPAL埃帕產品在購買時,采購方均可要求供應商提供以下文件的復本,并可在申報時作為申報附件提供給海關,這將幫助海關審驗、并在進入歐洲申報入關時帶來便利,它們包含:
1、EPAL埃帕核發的該年度生產或維修證書
EPAL埃帕每年更新證書或年份標記,來杜絕假冒執照商仿造資格證。2017年度核發年份粘貼,粘貼為綠色。2018年為咖啡色。
2、EPAL埃帕該批次托盤的英文檢驗報告
您所購買的托盤很可能包含多個檢驗批次,請索取所含所有批次的英文檢驗報告。如果您需要核實批次號,請與EPAL埃帕直接聯絡來確認批次報告真實性。郵件至info@epal-pallets.cn即可獲得免費核對服務。
3、所購買托盤的熱處理證明材料
請核實此證明材料上面所顯示的熱處理執照編號是否與英文檢驗報告顯示的熱處理執照編號匹配。